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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友参《行路歌》:
异国他乡游子叹,三餐一宿梦难安。
天地苍茫难自主,北海城南花满园。
虎威尚存犹可近,人心难测情难堪。
与妻共度三春载,聚少离多泪满衫。
行路难,行路难,歧路多,何处安。
君心未改朱颜改,不在水来不在山。
痴儿执迷终不悟,只在人情反覆间。
情深缘浅难长聚,散了鸳鸯负了仙。
……
……
金楚西南边境,声声野狼的啸月之音,响彻四方。圆月好似一盘银镜,反射洁白光芒,照耀在荒无人烟的地面上。
“咯吱~咯吱~”
一名身着黑色紧身衣的中年男子,胡子拉碴,长发凌乱,好似逃荒的难民,脚踩凹凸不平的荒漠,行于月光之下。只见这金国西南的地况极差,地面几乎被粗沙、砾石所覆盖,连绿色植物都十分稀少,是常见的戈壁荒漠地带。
“铿锵!”
男子手上提着一把漆黑的长刀,在这满月的照耀下,显得极不安分。无视男子握刀的手,居然开始出现不安的躁动。
“你他妈安分点!”
形如逃荒乞丐的男子咂了咂嘴,把长刀插在地上,骂了一声。随后单掌运功,雷电花火般的电弧出现在掌心之中,瞬间没入长刀的刀身。
“乎……”
长刀仿佛惨遭电击一般,瞬间失了灵动,重新化为凡物。而男子则是如释重负的喘了口气,从随身皮囊中拿出一块干的发硬的面食,掰下一小块,放入口中嚼了起来。
嗯,味如嚼蜡。
但好过没有!
这男人,正是被自己家人师门抛弃,正在独行于北海之路的李焕仙!
自打与杀神四子分手后,李焕仙便踏上了返回北海的道路。走秦国是不敢走,而且当日他被邱莫闲一脚踹下‘陆行龙舟’的地方,正是金国境内。
既然如此,那便低调做人。李焕仙打算横穿金国,进入辽国大漠,绕路回北海。虽然路途遥远,起码要走上小半年,可胜在安全。
第一,他在金国没啥仇人。而且他如今肉身受创,面容苍老至三十四五岁,完全是个中年的瘦弱汉子。除非是日夜相见的故人,否则没人能认出来,这位爷,就是祸乱天下的魔头。
第二,金国与秦国虽然有点小摩擦,但也没闹到不死不休的局面。而且金国民风彪悍,又有屠龙会那等杀手组织,可以比肩秦国的振邦阁。所以借道金国,李焕仙完全不怕赵玉漱能把手伸过来。
第三,就要说点开心的事了。是的,李焕仙虽然倒霉到顶,可依旧有一件事能让他开心一下。他的武学境界,终于他妈的突破了!
现在的李焕仙,已经成功迈入了暗境!
当然,他能突破,也是情理之中。本身他就卡在明境大成快两年了,又练了圣无心的《混元功》,综合了《风雷无相》后,拖了这么久才进入暗境,只能说他练功不够勤奋。
而且,在经历了杀神谷那场毁天灭地的大战后,李焕仙对武学的领悟更上一层。毕竟全天下最顶尖的一批武者,不要钱似的施展自己的无上绝学来给李焕仙开眼。若是这样李焕仙都无法长进,那他不如买块豆腐撞死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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