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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家奴(第3页)

“我还是喜欢养马!”

凌霄杰咧嘴笑道,露出一口很是整齐的大黄牙,“而且,身为凌家的家奴,为谁做事,做什么事,最后不都是为凌家效力嘛。”

“哼,不识好歹,我看你是吃马食吃坏了脑子!”

男子黑着脸怒骂道,他想不通这人在想些什么,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在那场十不存一的流徙中存活下来,其本领可想而知,在这里养马能有什么前途?

照料的还是三小姐的爱马,而三小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。

大家族的女子都是联姻的工具。

当然,除了那位天赋绝顶,十六岁就突破至先天境界的凌家大小姐。

“给你机会不珍惜,你就在马厩里烂死吧!”

男子深深看了眼傻愣愣的凌霄杰,然后转头就走。

见两人离去,凌霄杰摇了摇头,关上了院门。

凌家在云阳城威名显赫,当之无愧的霸主,府邸依山而建,占地数千亩,庭院林立,花园无数,需要用到奴仆的杂务繁多。

当年初到凌府的方霄杰被安排到园艺和倒夜香的杂务上,但他通过一番了解和权衡后,最终把目光锁定在养马工作,用攒了三年的月钱孝敬给执掌马厩事务的管家,才换来这份养马的工作。

又因做事认真牢靠,两年前就独自负责‘追风’的豢养。

养马不仅是个辛苦活,还是技术活。

特别是‘追风’这种名马,规矩更多,饮食挑剔,而且半夜三更还要起来添加草料,时常给马梳毛、牵到马场散步、按摩等。

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,作为三小姐的爱马,‘追风’拥有独自的小院和马厩,等于凌霄杰拥有独立的居住小院。

充足的修炼时间和上好的修炼环境,没人打扰,逍遥得很。

凌霄杰想不到凌府还有比这更好的劳役了。

至于做二公子的贴身奴仆,所谓伴君如伴虎,爬得快,死的也快!

奴仆宛如卑微蝼蚁,越是远离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人,越容易存活。

投效那位公子、小姐,不是当下考虑的事情,先突破至后天境界再说。

将那具女尸搬到堆放草料的棚子,凌霄杰又啃了三个窝头,方才感觉到饱意,走到院子中间,深呼吸一口气,摆开一个拳架。

开始演练拳法。

他动若脱兔,静如渊渟,如同密林深处猛虎悄无声息地逼近猎物。

四肢腾挪间,脊背似五张弓拉满,蓄势待发;出拳之时,如猛虎出柙,迅疾无伦,力道沉猛,空气似被撕裂,发出细微的啸声。

若精通武道的人在场,一眼就能看出凌霄杰的猛虎拳已然达到小成。

两个时辰后,凌霄杰缓缓收拳,瘫软在地上。

他很久没有这般酣畅淋漓的练拳了。

在草料堆歇息了半个时辰,凌霄杰站起身,开始站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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