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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人在飞絮般的落雪中静静地伫立了半晌,过了好一会儿,才抓起挂在马鞍上的酒囊,拧开灌了一口。火辣辣的烧刀子一入口就如同锋利刺人的刀刃,从喉咙一路烧到五脏六腑,烧得人在大冷天里都冒了汗。一袋路边摊上随手让店家灌满的烈酒,味道又苦又辣,搁几年前,他是一口都不会尝的,但是如今,他不仅喝得了这三文钱的劣酒,还能对贫民百姓的琐事如数家珍。
“何不食肉糜”的日子,距离他似乎太过遥远了。
他牵着马绳喝着劣酒,一路走到一处临江湖畔的院落,这处院子里种满了柳树,可惜天冷了,叶子都败了,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。但是因为主人家的悉心打理,那树干看上去居然还是美的。除了柳树,院子里还种了几株梅花,颜色浓艳的骨红照水,亭台楼阁隐在错落有致的枯枝红梅之下,别有种幽寂脱俗的美感。
“七爷,您来了啊。”
“啧。”被唤作“七爷”的青年撇着一张傲慢嚣张又不讨喜的面孔,嫌弃地看着王管家那张笑出褶子的老脸,皱眉道,“那女人呢?”
“南娘晨起看见外头下雪了,开心得不得了,说这天气适合小酌,一大早就出门去了。”王管家乐呵呵地扫着枝桠上的落雪,避免堆雪压坏了梅花,“南娘春季的时候采了许多桃花,酿了几坛甜酒,藏了一整个年头,非要等到入冬才肯开坛。她说这样才能凝了冬雪的清冽,入口才有深度,不会太过轻薄。我是不懂那些风雅之事的,依七爷看,大抵是好的吧?”
青年挠了挠耳朵,只当自己没听见,将马上的伴手礼一一卸下,抬腿便要往门外走,走到一半想起什么,又回过头来瞪了一眼罗里吧嗦的老管家:“刚刚的问话你只要回答‘她出门了’就可以了,废话那么多干嘛?!”
老管家哈哈地笑出了声,听着青年烦躁的脚步声,这才慢悠悠地道:“老了老了,骑不动马,耍不动枪,连将军的徒儿都嫌我啰嗦了。”
“今年的骨红开得真不错啊,就是不知道今年年头,五爷还会不会过来赏花。”
雪花安静地落下,像那个记忆中寡言而又沉静的人,不语也温,自有风雅。
青年在郊外的山上挖到了“小酌”的“南娘”,那山路修得陡峭,顶头也只有一座没有香火的道观,可谓是“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”。下了雪后,那用来铺路的青石台更是滑得不行,稍有不慎便要摔个大马趴。青年一边骂骂咧咧地登山,一边在心里嚷嚷着一定要让人将路重修一遍,不然年轻的时候还好说,老了还隔三差五地来爬,哪里遭得住?
这么想着,又觉得让人修这条路的兄长可能小时候被那个女人给打傻了。
“……你看起来倒是很暖和啊。”
找到人时,青年气得牙根痒痒,看着那个女人团团蜷缩在厚厚的狐裘里,戴着毛绒绒的观音兜。她开着赏雪的拉门,屋内却奢侈地燃着火炭,那女人就窝在拉门旁,面前端端正正地摆着两个青铜酒盏,一旁的小火炉上咕嘟咕嘟地焙着新酒,看上去暖意洋洋。
天气清寒,屋内温暖,空气中氤氲着桃花的甜香,萦绕在鼻尖不散,醺醺欲醉如临迷梦一样。
青年的酒囊喝空了,又觉得冷了,随手便要去拿女子对面的酒盏。窝在那里似睡非睡的女人却极为敏锐,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模样,她几乎是闪电般出手,摁住了青年的手背,面上浮现出些微的恼色,呵斥的声音却还是细细柔柔的:“自己拿杯,别碰阿婥的!”
“小气。”青年撇了撇嘴,他就是想喝焙好的酒,但他也没敢去触这女人的霉头,只能自己进了屋,四处翻找酒盏。找不到酒盏,最后只能拿了一个青瓷的茶碗,略带粉色的甜酒倒进瓷碗里,绿里透红,并不难看。
青年抿了一口酒,掐着喉咙干呕道:“齁。”
女子冷哼:“不解风情的糙汉。”
青年冷笑,抬杠:“那依你之见,她喝了这酒,会作何评价?”
女子沉默了一瞬:“……口干。”
“这不一样吗!”青年一拍大腿,恼怒道,“一个字变成两个字就会显得风雅了吗?”
“你管我你管我你管我?!”女子生气地说着,她连发怒都带着一股柔婉的娇憨,好似软软的撒娇一样,“阿婥就算觉得口干也不会说出口的!这就是解风情的表现你懂吗?阿婥不说你凭什么说!区区一个七王爷而已,不要那么嚣张!”
七王爷慕容铮目瞪口呆,想不明白这个天底下最嚣张的女人到底哪里来的脸面指责别人嚣张。
慕容铮不喜欢这个女人,毕竟他的母亲与这个女人有陈年旧怨,他人生中最苦的那段日子都拜这个女人所赐。虽然在燕皇去世后不久慕容铮也封了王,将已经成为太妃的淑妃接到了封地上,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好了伤疤忘了疼,随随便便就释怀了过往。他不喜欢这个女人,但似乎也不恨她——他对那些跟宋清婥有关的人和事,一直都是这么五味参杂。
宋清婥埋在山上的一颗雪松底下,当今圣上在这里修了一座道观,准备退位之后在这里终老。可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享用,那个名叫“尹南秋”的女人便占山为王,隔山差五地往道观里跑,都快把这里当自己第二个家了。
所以说,为什么要选在江南?
慕容铮这些年去了很多地方,他不想待在那个齿轮一样疯狂运转的京城,像朝堂百官一样被那个“励精图治”皇帝压榨,所以打着“游历”的名号,避开了家中啰嗦的老母亲,尽兴地四处潇洒。走得多了,见得多了,他也渐渐变了。在勾心斗角的皇宫里长大,慕容铮比常人更懂揣摩人心。他作为身份尊贵的王爷,每到一个地方都有官员热情相迎,只消抬眼一扫,他就知道对方脑海里打着什么鬼主意。
最开始他是不想管的,毕竟跟他又没什么干系。但不知道为何,每到午夜梦回之际,宋清婥的话语就像佛祖的大悲咒一样不停地在他的脑海中盘绕,令他不能安宁。他总觉得自己若是袖手不管,夜半三更就会有人从窗户外跳进来把他一顿痛揍。他怀揣着这样的不适,翻来覆去都睡不好。比起自己倒霉,他更情愿让别人倒霉,为了睡个好觉,他将那些打鬼主意的都送进了大牢。
他四处兜兜转转,偶然回了一次京城,发现自己居然有了“铮王”的名号——风骨峭峻、刚直不阿的“铮”,与他完全不相配的名号。
大概所有人都瞎了吧。
两年前,越走越远的慕容铮游历到了一处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,遇见了一个名叫“仰阿莎”的苗族姑娘。那火辣大胆的姑娘看上了慕容铮俊秀的容貌,险些没一发王蛊把他留在苗寨里当压寨的相公。好在慕容铮干啥啥不行,挨打第一名,使了点小伎俩逃出了大山,连带着仰阿莎一起。没过多久,铮王便娶了王妃,是一个明媚如水溪、清澈如山涧的苗族姑娘。
慕容铮成婚后的生活一如既往,并没有什么变化,铮王妃是个比王爷更闲不住的浪子,偶尔狭路相逢,仰阿莎就会嘻嘻哈哈地跑过来揉乱他的头发,再一阵风似的跑远。她是一个一旦动怒、下手便没轻没重的小罗刹,但是她不嫌弃他是半糊上墙的烂泥,也就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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