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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没人懂(第1页)

陈玉虎是雨花出版社的社长,他的儿子陈脩以实习生的身份来到雨花出版社做实习生。

“爸,那位作家今天发表了声明,说让我们按照她所公布给各家出版社的大纲简介等等,从而分析一下她这部作品往后要怎么写。”

陈脩一大早就来到出版社,按理来说,像他现在的工作,是想办法如何在私底下接触到那位刚刚回国的作家。

一般情况下,都不用来公司。

可这件事,他不得不来汇报。

“我已经知道了消息。”

陈玉虎虽然名字有些霸气,但为人却秀气得很,梳着柔顺的短发,戴着一只金丝眼镜,很斯文的坐在办公桌前。

桌子上一尘不染,不管是资料还是书籍,整理的干干净净,十分整洁。

陈玉虎泡了一杯茶,他到现在还有每天只睡七个小时的习惯。所以,每天最早到公司的一定是他。

即便现在家缠万贯,即便现在贵为老总,但陈玉虎还是喜欢亲力亲为。

比如出版社里绝大区域的卫生都是由他来打扫,当然太忙的情况下除外。

“爸,你觉得这次我怎么样,能否拿下。”陈脩也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。

穿着的西服陈脩处处透露着优雅和绅士。

“你说的是,你小时候写的那篇在花火报上连载的文章吗?好像叫什么来着......不识桃花源对吗?”

陈脩点点头:“对,小时候文笔稚嫩,写出来的可能不太好,我相信现在我来重新写的话,一定能引起那位作家的注意。”

“如此甚好,你那篇文章写得火候已经十足,若是可以继续写下去的话,文章会有很高提升余地。”

“不识桃花源,看来那位作家也有这样一份心境。”

......

与此同时。

余淮他们曾去过一次,就再也不想去的山上。

一位不管打扮还是模样,都能称之为不可多见的女孩儿,又一次造访。

“女娃娃,又是你,怎么,这么喜欢我们家的饸饹面呀。”

老板娘很喜欢这个姑娘,因为这个姑娘出手大气,吃一碗面就给一百块钱。

阔绰。

“味道很好,我很喜欢。”女孩儿笑着说道。

“哈哈哈,喜欢就好,再有几天,我们这里就搬走了。”

听到这话,女孩儿觉得有些可惜:“为什么要搬走,明明这么好吃。”

“好吃是好吃......可惜,这里发展不起来,我们这里就是依靠人流量来发展的,现在的发展根本不足以维持我这个家庭的收入支出,很可惜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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