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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尼禄的晚宴(第1页)

阿尔卑斯山是放牧者的避暑胜地,那里草地肥沃,很适合放养奶牛和羊。

海拔两千米在西藏不算高,阿尔卑斯山区2000米以上就是高海拔了,绝大多数旅客都会住在山脚下的酒店里,这些高山木屋条件简陋,主要是给当地人夏天的时候避暑、逐水草而居用的。

随着阿尔卑斯徒步旅行的人越来越多,除了一些很原始的木屋外,一些“小木屋”已经可以容纳上百人,供高海拔旅行的人们留速,不用在看完夕阳后,晚上为了寻找庇护所下山了。

通向这些小木屋汽车是上不去的,只有缆车和直升机,当然和那些有钱人建造在阿尔卑斯山里的“木屋别墅”不一样,没有厕所、浴室,更不用说食物和卧具了,除非遇到了山难,一般人不会去住那种除了坚固,没有任何舒适度可言的房子里住的。

山里人将旅游当成主业,畜牧变成副业,一些不靠路边的牧民盖的小屋就荒废了,波莫娜选了一间周围生长了龙胆花的简陋木屋,作为他们今晚过夜的地方。

阿尔卑斯山的龙胆和狼毒乌头一样,是跳跃的蓝色,它的开花季节是五月之后,下雪之前,现在天气那么冷是不会开花的,但是魔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,于是小木屋前就有了一片蓝色的花海。

巍峨的雪山,和娇嫩的鲜花交相辉映,产生了一种奇幻的美感,爬山之后的劳累……一点都没减少。

幸好这个荒废的小木屋不是很脏,鼻涕精用清理一新后积累了十几年的灰尘没有了,里面的装饰露出了原貌,屋内挂着一副留胡须的德国猎人肖像,另外还有不少藏传佛教用品,这些东西他们以前在西藏的时候看过,没想到到了瑞士又看到了,有那么一瞬间她差点搞混了自己身在何处。

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鼻涕精问道。

“不是很糟糕。”她打量了一下卧室“我们恐怕要在房子里搭帐篷了。”

“我去布置防御,你搭帐篷。”他说完就转身离开了,显然睡睡袋只是一时兴起,他还是喜欢睡床。

当巫师的好处就是这一点,不用跟其他登山客一样背着大背包。

她一边哼歌一边将旅行帐篷给搭了起来,小时候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,在自己的房间里有一个秘密要塞,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帐篷,里面装着自己喜欢的,或者不给人看的秘密。

山脚下的镇子里物资还是很齐的,幸好她机智得买了不少食物,一大份杂肉拼盘,里面有烤香肠、牛舌和羊肩,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口吃肉的时候非常过瘾。

瑞士人习惯在每日的主菜中保留一道鱼,法语区习惯制成香气四溢的鱼汤,德语区则喜欢炸鱼,布里恩茨湖被称为上帝的左眼,它旁边的图恩湖则是上帝的右眼,两个湖之间是因特拉肯,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两湖之间。格林德沃比起它来名气要小很多,人也少得多,正适合他们这种喜欢离群索居的人。

她在口袋里也装了一打德国产的罐装啤酒,不论是喝纯啤酒还是做黄油啤酒都适合。

再有就是熏牛肉,那是罗恩最不喜欢吃的,那个贪吃的小家伙居然也有他不吃的东西。

人要是饿极了,吃什么都是最好吃的,吃饱了不论吃什么都觉得一般。

当年他们在躲避食死徒追捕的时候怎么那么狼狈呢?

波莫娜用魔杖将帐篷里的壁炉点燃了,然后在厨房里烹饪那些食物。

其实那次他们去西藏也很狼狈,她没想过高原反应对施法居然有那么大影响。

天空和少女峰被夕阳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,就像少女的脸颊一样可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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