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老龙现在成为骷髅了,也没有了当初魔龙的霸气,不敢再贸然的横冲直撞。
现在迷雾的可视范围缩短了很多,它已经没有肉眼查看,能感应到的范围,也是几百米远。
当初它们横行无忌,完全不怕遇到什么强大的种族,后来就忌惮重重了。
现在有沈浪他们几个同行,让它更有几分的信心。虽然再一次前往荒芜之地,还是要面对那无数的绿色小怪物。
但现在它已经没有血肉可以啃噬,已经不需要忌惮了,怕的是路上遇到其他的强者。
这一块可以有沈浪他们对付,但窝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习惯,还是让它小心翼翼。
当然,这也只是相对的,要是以凶兽、人类的标准来看,依然是在这森林里横冲直撞,随便移动便有不少的大树被撞断。
弱小的种族甚至远远感应到,都会瑟瑟发抖,赶紧拼命逃跑。
沈浪他们三个,则是惬意不少。虽然同样还是需要分心留意周围的环境,以免有什么危险。
但现在是骑龙啊!
光这感觉就很爽,而且明显是要比自己赶路有气势多了,来自其他种族的危险系数,也会大大的降低。
毕竟对于两个人类加上一条狗,哪怕是一头神兽,都会让人觊觎而动手的。但骑着一头龙的话,那就会让人畏惧了。
对于狗神来说,心理上更是大爽。
本来当坐骑,它是甘心驮沈浪的,加上高寒秋也没意见。但现在有了新入伙的,它就可以享受被驼。
作为兽类,沈浪没有让它跟着骷髅魔龙一起跑,而是让它上来坐着,就是对它如高寒秋一样,是一视同仁的尊重。
如此在骷髅魔龙的驮着之下,又走了几百里。
气势十足的走了一段之后,沈浪便要求魔龙慢一点速度。
因为雾依然在继续的加浓状态,感应到的范围,还是在慢慢的收缩。
他们三个的时候,半径五百米,或者两百米,虽然难以算安全距离,但多少还有一点缓冲。现在骑着魔龙巨大的骷髅身躯,它就是一个明晃晃的大目标。
这是讲道理许以条件等方式,才收服的一头骷髅龙,沈浪可不想还没有利用上一点,就被击散架了。
魔龙若能对抗强敌固然好,对抗不了的话,那他们必须得参与。那也不算什么,都是同行的伙伴嘛。
可万一有什么特殊的生物,直接把魔龙击溃,把颅骨内的龙珠挖跑了呢?那就为他人作嫁衣了。
他们在魔龙脊骨,距离头颅至少也有数十米,这一点安全性还是要考虑到。
再说了,从这迷雾的状态来看,应该是越来越靠近核心区,极可能还会有其他的一些状况出现。
“前面好像有点状况,先等一下,我过去看看!”
这是走得近前了,才看到前面有一个山丘,像是一个死火山堆,不过这么近才发现,规模也算是极小的了。
沈浪会做出这样的安排,是因为骷髅魔龙的动静太大了,还没有靠近,别人就先发现了,该设伏、该逃跑什么的,都可以先做好了。
他一个人则要灵便得多,就算对方也能感应到大致的范围,那有魔龙吸引注意力,也不会关注到他。
怀了豪门霸总的崽后我一夜爆红了 小娇矜(狗血火葬场) 二周目开局不如直接火葬场 反宅斗套路 旧日之箓 超级祭坛 酒厂同事都以为我精分 顶峰热恋 [HP]镜面之我有一只洋娃娃 云开月明时 一觉醒来我当皇后了 穿书之仙道争锋 暴力末世女穿成废材女配[穿书] 末日游戏之卡牌师 以身饲恶犬 重回九零麻辣小福妻 我,钓系,让目标主动攻略[快穿] 穿成霸总亲闺女 婚后逐橙 我靠荒野求生直播风靡全星际
...
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,当一回特种兵,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。还有,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,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。这些,庄严都做到了。(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,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!读者群号764555748)...
万众瞩目之下,楚浩扔出一柄剑这轩辕剑你拿好,以后别在我面前装逼。这天,这地,这沧海,这宇宙,谁都无法阻止我。ps看完了?新书搜索从诡秘复苏开始不当人推荐票刷起来,让我们再次征战。...
一个浑浑噩噩的少年,在阳台吹风不小心掉了下去,死过一次的他,决定开始改变,故事从这里开始,他就是林浩...
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