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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(第1页)

风尘仆仆,满身戾气,看向她时,也没来得及收敛。

于是他就那么带着一身不是对她的戾气,撞进她清浅的眼睛里。

看她眨了眨眼后,有些局促地移开视线。

侧脸安静漂亮,和照片里一模一样。

然后,夏天过去,春去秋再来。

他好像再也没能了无牵挂地走出来。

「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,但是那天,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。」好几年后的山间夜晚,程嘉也站在路边,垂着眼,轻声道。

送礼物的理由是在回家的路上想的。

说「欢迎你来到南城一周年」。

蹩脚与否吗?不想在意了。

背井离乡应当很苦,失去亲人应当也很苦,虽然程嘉也没有体会过,也不曾有那种和他人相关的强烈情感,但他猜她那么一个敏感的女孩,应当是很难过的。

方才那首歌是之前就写好的,旋律和曲调都一气呵成,在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,但从未在什么地方放出来,也从未在别人面前演奏过。

程嘉也自己都没有想过,这首歌会有因为一时冲动,而在公开场合表演的一天。

但那不是正式表演。

哪怕它对着现场台下万千观众和无数的摄像头,收获了无数的欢呼和尖叫,它也只能算是个彩排。

真正的收信人在他家里。

可能正坐在沙发上和奶奶聊天,笑得身子往后仰,可能在书房里读一本对他而言无聊的书籍,并用铅笔浅浅地留下痕迹,也可能坐在二楼的阳台上,因为不知道什么事而发呆,眼眶发红,像只应激的小兔子。

初见那次的第一句话,其实是没话找话。

那首歌在他歌单里,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地从小循环到大,单纯觉得好听而已。

现在不是了。

如果陈绵绵没有听过那首的话,那或许可以先听一下他写的这首。

在夏末最后一场巡演的返场背后,在万千人欢呼声之下,在深夜字迹潦草的空白页上。

这首歌也叫《绵绵》。

第66章黄昏晚钟1

最后一个话音落下的时候,午夜凌晨的山野归于寂静。

远近大小的灯全都熄灭后,夜空里的星星才分外明显,由近蔓延到远,横亘在深色的夜空里,熠熠闪烁,甚至可见银河的雏形。

陈绵绵坐在路边的台阶上,双手交握着,放在膝盖上,抬头盯着夜空,一时没有说话。

其实她很少见到程嘉也说这么多话。

没有那种不可一世的尖锐张扬,还有惯常自带的冷漠,只是安静的丶沉下来的平铺直叙。

偶尔还因为醉酒,而语序稍显混乱,词不达意。

……但非常,非常的真诚。

抛去所有浮华的词藻后,一言一语都只带着他当时的心绪,字里行间都浮现出最真实的情感。

陈绵绵甚至在想,如果他今晚没有喝多,到底还能不能如此顺畅地丶毫不遮掩地表达出那些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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