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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(第2页)

他把自己当成一头毫无感情的野兽,放弃思考,每天除了到处游荡就是打猎进食。

狼人族群不接纳他和父亲,他也不愿意去找那些家伙。

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。

但十天前,巴顿在风里发现了熟悉的气味。

他一下就想起来了——这是那群鬣狗。

灰狼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食物,不远百里开始追击敌人。

鬣狗是群居动物,一向是团结捕猎。他餐风露宿,一直等待着,到最适合的机会才出手。

敌人一共十二头鬣狗,他只有自己。

血腥的撕咬一直持续了十几分钟,他受了重伤,身体里的血几乎要流干,肚腹也被咬开,更别提背上和头上的伤口了。

但敌人更惨,那个鬣狗群都被他吃光了。

巴顿露出一个残忍的笑。

灰狼以为自己撑不住这一个夜晚,但这也好,起码他能死在自己喜欢的夜空下。

草原上的居民都知道,晨曦出现的时分是最美的。天空会变成深蓝和橙黄交错的颜色,日光像颜料缓缓稀释黑夜,像是在神国才能看到的美丽。

他觉得这是草原最吸引人的地方。

但巴顿没有想到,他为自己挑选的死期也会有不速之客打扰。

一股陌生的气息循着他的血迹而来,是吸血鼠兔吗?还是腐肉鸟,好像都不是。

巨大的灰狼并不在意自己的尸体成为某些小动物的口粮,但等对方走进他才看清,那竟然是一个人。

一个女人。

浅金色的晨曦落在她脸上,将那如水的眸子映照成金棕色。散乱的长发被风吹得往后飞起,和她背后的星光混为一体。

巴顿有片刻的失神。

他第一次错过了日出。

*

修仙者做事讲究遵循内心,否则道心就会不稳,产生心魔。

元菱觉得,这狼起码不是像魔兔那样可怕的魔物,而且看它的眼神充满灵性,恐怕能听懂人说话。

所以她只犹豫了片刻就出手救了它。

女修士嘛,对温柔乖巧的‘小’动物总是难以抵抗的。

野生动物的自愈能力都很强,元菱用灵气凝聚在指尖,替狼封住流血不止的几处穴位,然后随便用了些止血药。

在她用匕首割掉肚子上沾血毛发的时候,巨大的灰狼有些许不情愿,微微挣扎起来。

元菱轻轻安抚它的脑袋,“乖乖,很快就不痛了。”

灰狼就又不动了,像死了一样躺着。

只有目光里有难得的羞耻和无奈。

【唉……】

等到天光大亮,太阳彻底升起,元菱已经简单处理完了伤口。

古代当小族长  分手后前任精分了  大宋封神传  听说我超凶的[综恐]  明末:从松锦大战首逃开始  穿越之娶个男妻过日子  清宫娇后:皇上,请让位  我以为我是路人甲[穿书]  顶流夫妇又娇又作  cos原神三神来到横滨片场后  弃少归来  大佬,咱不离婚了(穿书)  穿越后我靠美食致富  虫族女皇大锅饭技能满分  反派跪求别来感化她[快穿]  演苦情受的我拿了作精剧本  凡人修仙:开局捡到小绿瓶  和暴娇皇帝互换后,我躺赢了  王妃太纨绔  穿成动物后治愈全世界[快穿]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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